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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偷”多次在车站盗窃钱财被判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4-05-29 10:02:40
本网讯(兰有斌 梁弄璋) 一中年窃贼,以“眼明手快”著称,常在火车站行窃,人称“车站神偷”,可这“神偷”最后却落到义务反扒队员的手里。5月27日,四川省江油市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卢大树,1977年生,江油市二郎庙镇农民,小学文化。因为好吃懒做,一直东荡西游,偷鸡摸狗。2011年12月,因窜到一养鸡场偷鸡,犯盗窃罪,被四川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出来后,不思悔改,小偷小摸依旧。 后来,卢大树窜到江油火车站,就以此为根据地,“甩开膀子”大干快上。因为火车站人流量大而且拥挤,他屡屡得手,沾沾自喜。 2014年1月3日下午4时,卢大树窜到江油火车站售票大厅,看到售票窗口前面,几个旅客正在排队买票,一大汉粗心地把钱包塞到裤子的屁股袋里。卢大树见了,就装着挤上去买票,悄悄把那大汉的钱包抽出来。可钱包才抽离屁股袋,那大汉就猛地一转身,一把将卢大树偷钱包的手抓住,冷笑道:“‘车站神偷’,终于抓住你了!” “你……你这是诬蔑……”卢大树强装镇定。 诬蔑?人赃俱获,你还敢抵赖!”,“你知道我是谁吗?”大汉拿出证件。卢大树见大汉是反扒队员,最终认裁。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卢大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处卢大树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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