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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远“嫁”外省前男友 丈夫起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4-05-28 14:21:49
本网讯(胡秀兰 徐瑾) 妻子远“嫁”外省前男友,丈夫无奈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4年5月27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案件,判决准许原告欧阳小期与被告郭星萍离婚。 原告欧阳小期与被告郭星萍于2010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同年6月进行了结婚登记。2011年3月生育女孩小莹(化名)。婚初,两人感情尚好,可是随着小孩的出生,双方经常为柴米油盐之事发生争吵。一段时间后,被告郭星萍不再争吵,而是经常在深夜与QQ好友进行聊天。丈夫欧阳小期发现后,先是劝导,后是发怒。在丈夫的逼问下,郭星萍道出是与远在河南的前男友聊天。欧阳小期一听就火冒三丈,打了妻子郭星萍两耳光。第二天,被告郭星萍留下了一封书信后离家出走,信中称要嫁给河南的前男友,让欧阳小期自行解决离婚之事。 郭星萍出走后,拒绝与家人联系,原告欧阳小期多方打听,均不知妻子的下落。2014年1月20日,欧阳小期以妻子下落不明,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自愿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相识至结婚时间短暂,相互了解不深,感情基础薄弱。2011年6月起被告郭星萍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双方长时间分居,致使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对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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