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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用亲戚身份办信用卡恶意透支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5-23 13:08:54
本网讯(崔洪仁) 因手头比较紧,又没有资金来源,便用自己及亲戚的身份申办多张信用卡,到期后拒不还款,最终锒铛入狱。近日,山东省莱州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春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同时将赃款退赔给开卡银行。 三十出头的刘春水,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听说办信用卡可以透支,便用本人以及亲戚的身份在银行申办了4张信用卡,多次透支共计3万余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刘春水拒不还款并逃到外地躲避。后因病回到居住地,期间经银行多次催收,还款1000多元。 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春水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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