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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抓落实 精细管理提质效
聊城中院着力打造审判管理工作“升级版”
发布时间:2014-05-21 16:12:55


    本网讯(王希玉 徐营营)  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狠抓各项审判管理机制措施的落实,实现了审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审判执行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法院年度考核中保持领先位次。

  该院始终把审判管理工作放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制定了《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程》、《审限变更管理办法》、《关于减少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的意见》等10余部规章制度,基本涵盖了审判管理的各个层面。为使这些制度措施真正化为提升审判水平的动力,他们对制度落实实行项目化管理,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制度落实任务进行研究分解,明确了每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落实标准、时间要求等内容,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考核范围,通过把制度上升为决策确保各项审判管理制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审判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规范有序,统筹兼顾,要用制度管人管事,而不是让人随意操作制度。该院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边用边改,相继完善了对庭审和裁判文书抽评制度、改发和再审改判案件责任评析制度、委托鉴定案件专家评审制度、数字化业绩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并对审判管理的八项制度中的140余条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审判管理制度。

  为确保业绩管理的引导约束作用,该院对数字化业绩考核系统进一步细化,并着重强化了考核结果的应用和兑现。考核职能部门每季度将干警业绩考核得分录入电子业绩档案,系统依据每季度得分自动生成全年得分,并由高到低进行自动排序,干警可随时查询本人或他人得分。在年终考核时,改变以往年终立功受奖人员由各部门推荐的模式,将业绩考核得分的排名作为年终立功受奖人选的唯一参照,严格按照业绩考核分数确定立功受奖人员,真正让干得好、得分多的干警受到奖励、得到荣誉,使干警对自己的工作业绩有一个较为明确的预期,通过确保考核得分的权威性来保障各项审判管理制度的落实。

  通过以效率管理控流程、以质量管理提水平、以绩效管理抓落实,该院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该院共审结案件4588件,“一线法官”平均办案时间为59.2天,同比减少4.9天,各项业务考核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71个集体和6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干警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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