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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法院巡回审判5起刑事案件打击林业犯罪
发布时间:2014-05-21 13:59:23
建瓯法院巡回审判5起林业刑事案件。 本网讯(林芳 林桂清)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打击林业犯罪、维护林区稳定,有效预防和震慑林业违法犯罪活动,5月20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在建瓯市水源乡开展巡回法庭活动,就地对5起林业刑事案件的8名被告进行了审判。 本次审判的5起案件分别为2起盗窃案(1起盗窃松脂案,1起盗窃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树木香樟案)和3起盗伐林木案。这5起案件已经经过法庭庭审和法庭辩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8名被告也分别在庭审现场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巡回审判现场,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依法分别判处8名被告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等刑罚,并处5000至30000不等的罚金。而且现场宣读了审判结果。 该院副院长陈茂荣表示:“就地审判不仅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也有利于预防涉林犯罪,保护林业生态资源,同时也为辖区打造绿色生态经济强市提供了司法保障。本次就地审判就是为了更好的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巡回审判到乡镇、进林区是个好传统,贴近人民群众,就能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呼声,真正把法律宣讲到位,让群众听得见、看得到、有体会,自然就能够形成自觉遵法护林,齐心保生态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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