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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六举措贯彻全国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精神
作者:胡娜 林秋婷 发布时间:2014-05-21 15:34:28
全国法院监督联络工作会议日前在四川成都闭幕。近日,海南高院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省法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海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结合海南法院当前工作实际,提出六项具体贯彻意见。 ——海南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联络工作,将监督联络工作纳入考核奖惩机制,强化各级法院一把手责任,确保把监督联络工作落在平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定完善监督联络工作制度,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完善监督联络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把监督联络部门统一归口、统筹管理,明确监督联络机构的工作机制及责任内容;进一步完善加强定向联络工作,努力实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工作的全覆盖。 ——有效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各类媒体资源,拓宽渠道,搭建监督联络工作平台,整合立案、新闻宣传、廉政监察等各部门信息资源,增强监督联络工作的广泛性、全面性。 ——海南各级法院将妥善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做到有沟通有答复,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同时要坚守依法公正办案的底线,必要时邀请关注案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其所关注案件的庭审、听证或见证执行,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促进司法公开,树立司法公信。 ——加强对监督联络部门同志全方位的培训、学习,并将懂法律、会办案、懂心理学、善于沟通的业务骨干吸纳到监督联络部门工作。 ——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海南各级法院将积极探索如何在试点中整合资源,有效地、全方位开展监督联络工作,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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