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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者:乔佳佳 孔南京 发布时间:2014-05-08 13:16:22
习近平同志指出,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政法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法院应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群众满意,就必须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 要坚持群众路线,增强群众观念,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时时为人民排忧解难。 让群众满意,就必须建立畅通的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 要建立定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走访普通群众征询意见,并充分利用互联网、人民来信来访、申诉再审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情绪、情感、态度、感受、希望与要求,积极回应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让群众满意,就必须大力提倡和推行调解优先原则。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体现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更好地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尽可能地通过调解定分止争、化解矛盾,实现息诉罢访。 让群众满意,就必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要针对群众反映最集中、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摆,逐项加以整改,特别要抓住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以及冷硬横推等不公、不廉、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等问题,抓住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取信于民。 让群众满意,就必须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司法能力不是简单的司法技巧,而是一种以善于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的综合能力。要从体制、机制、方法上研究,采取措施,把提高司法能力尤其是群众工作能力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位法官身上,提高广大法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党一切方针政策的根本准则,是检验一切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法院工作是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效如何,也应当由群众来评判,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因此,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推进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落脚点,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把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落到实处,为平安中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迎春林区基层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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