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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广西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莫澄真 发布时间:2014-03-21 15:08:16
当前,全党上下正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法院系统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新要求。做好今年梧州法院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以更加坚定的理想信念,更加过硬的司法能力,更加优良的司法作风,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力争为梧州市加快建成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今年1月,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先后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梧州法院充分运用第一批活动成功经验,认真开展第二批活动各项工作,推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院各部门和广大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梧州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人民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实现既定的目标要求。 (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推动全市法院为实现梧州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服务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梧州市委认真研究了全市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措施,提出要努力在多个改革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并对发展目标、发展定位重新进行了审视、梳理和深化。加快建成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是当前梧州市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也是人民最强烈、最热切的期盼。 当前,梧州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阶段性特征明显,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频发,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全市法院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我们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毕生追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需要人民法院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近年来,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我市法院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得到了增强,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总体情况是好的,各项工作普遍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但在全市法院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一些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在全市法院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表现为有的法官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立案难”、“执行难”问题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以及庭审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我们要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进一步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广大法官“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树立法院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梧州全市人民正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东向战略”,在为加快建成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而努力奋斗。全市法院面临的形势是机遇和挑战并存,人民群众日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与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主要矛盾依然突出,随着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而繁重。面对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全市法院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统一思想,不断谋划新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推进平安梧州、法治梧州、美丽梧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2014年,梧州法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区、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更好保障和服务梧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要深入理解习总书记在全国政法会议的讲话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强化党的意识,做到忠诚于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西江党旗红”品牌为引领,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法治信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法院文化建设、调研和学术研究工作。 (二)着力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梧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公正高效开展审判工作。坚持把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和谐社会管理秩序作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作为立案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促进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作为审判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规范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执行工作的着力点。 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和健全审判流程信息录入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办案,实现审判管理的看得见、摸得着、说得清、管得住,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信息基础。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联动司法机制建设,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协调,加强与劳动部门、检察院、工商联、消费者协会、保险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的沟通。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就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要继续完善社区法官服务室等机制建设,健全诉讼联络员制度,指导诉讼联络员帮助法院了解社情民意,协助执行、送达,联合各地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推进多元化解工作。要努力抓好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做好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创建及优秀维权岗的申报工作,创建、完善梧州法院内部网妇女儿童维权岗版块的信息报道工作。同时,努力抓好涉军维权工作,通过完善涉军维权合议庭工作机制和建立涉军维权案件台帐等多项措施,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保障民生民利,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构建便民利民诉讼网络,消除诉讼障碍,保障群众诉权,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规定,细化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程序,推行院、庭领导接访,畅通民意渠道,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四)继续抓好阳光司法,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目标。 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启用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资料、实物证据、庭审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使旁听人员能够更全面、更细致地观听整个庭审过程,促进审判的细节公开、透明。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面的宣传导向,树立科学的司法新闻观念,抓好重大宣传题材,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凝聚人民法院发展的正能量,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建设,全面推进法院微博、微信等新兴自媒体平台建设,结合“法院开放日”、“庭审直播”、“送法下乡”等活动,倾听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 (五)加强基层基础,夯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根基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坚持党组成员每季度深入联系法院、社区、村屯、企业、学校进行调研,听取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帮助基层法院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实际困难,对基层法院党组工作进行点评。 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将诉前调解案件数纳入司法统计范围的重要性,坚持审判工作的分析通报制度,业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审判工作进行分析,并针对审判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审判工作指导意见,从而切实降低案件的上诉率、发改率、申诉率和信访率。 突出信息化建设。以人民法院“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对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化管理,全面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办公。加大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应用培训力度,加强远程庭审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力度,继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的设施及规章制度,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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