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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吸毒以贩养吸 “慈母”帮贩卖双双领刑
发布时间:2014-05-16 13:51:18


    本网讯(杨镇海 蒋鑫)  儿子因无吸毒资金,走上以贩养吸之路,并向母亲提供毒品,让其帮忙贩卖,最终母子双双获刑。近日,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陈兴全、饶相芬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和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和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以来,被告人陈兴全由于吸毒无资金来源,即以贩养吸。被告人陈兴全在以贩养吸的同时,与其母亲被告人饶相芬协商,由被告人陈兴全向被告人饶相芬提供毒品贩卖后,被告人饶相芬留一点钱作为生活开支,剩余的钱拿给被告人陈兴全。

    2013年7月5日13时许,被告人陈兴全到饶相芬的住处,给被告人饶相芬2个零包毒品疑似物贩卖。当日14时许,被告人饶相芬在其住处将这2个零包毒品疑似物贩卖给贺某某,贺某某离开后不久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查获贺某某在被告人饶相芬住处购得的2个零包毒品疑似物。随后,公安民警在被告人饶相芬的住处将饶相芬及被告人陈兴全抓获,当场从被告人饶相芬裤包内搜出其卖给贺某某2个零包毒品似物的毒资款300元,从被告人陈兴全的身上搜出毒品疑似物14个零包、其烟盒里藏放的毒品疑似物3个零包及其丢在地上的毒品疑似物1个零包。随后,公安民警到被告人陈兴全的住处进行搜查,当场查获被告人陈兴全放在其住处茶几上的毒品疑似物零包28个。

    经金沙县质量监督检验局称量,被告人陈兴全被查获的46个零包毒品疑似物净重为17.87克,被告人饶相芬贩卖的2个零包毒品疑似物净重为0.21克。经贵州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陈兴全被查获的46个零包毒品疑似物及被告人饶相芬贩卖的2个零包毒品疑似物中均检出二乙酰吗啡(海洛因)成分。

    另查明,被告人陈兴全到案后检举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他人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242.1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兴全、饶相芬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兴全贩卖毒品海洛因18.08克,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饶相芬贩卖毒品海洛因0.21克,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兴全、饶相芬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确认。被告人陈兴全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陈兴全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陈兴全、饶相芬在共同贩卖毒品0.21克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陈兴全持有毒品侍售,在作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饶相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饶相芬在侦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系以贩养吸,可酌情从轻处罚。

    为此,根据被告人陈兴全、饶相芬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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