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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校女学生伙同他人盗窃衣物 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4-05-12 09:59:18
本网讯(储德水) 一卫校在读女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衣物,共盗得衣服16件。2014年4月16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未成年人)管制1年,并处罚金1千元,判处被告人孙晓燕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3年7月至2103年8月28日,被告人沈某伙同被告人孙晓燕在衣服店以试衣服为名先后进入5家衣服店盗取16件,被告人孙晓燕还单独两次进入2件衣服店趁店员不备盗得衣服7件。被告人沈某系该市一卫校在校生,犯罪时未满18周岁,该院为其指定了辩护人。 该院认为,被告人沈某、孙晓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衣服,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沈某系未成年人、自愿认罪且被盗衣物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返还被害人,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孙晓燕自愿认罪且被盗衣物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返还被害人,可以从轻处罚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处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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