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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与他人谈婚论嫁 男子打伤“情敌”领刑
发布时间:2014-05-07 09:47:23
本网讯(晏耀如 吕清莹) 不满同居女友与他人谈婚论嫁,魏佳蓄意将女友新对象打伤,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魏佳有期徒刑6个月。 自2002年起,被告人魏佳即与同村寡妇刘某保持同居关系,但因为刘某父亲反对,两人一直未能修成正果。2005年农历年初,经人介绍,刘某开始与被害人郝某交往,并洽谈婚事,引发魏佳不满。同年农历年底,被害人郝某到刘某家拜年,被魏佳撞见,继而发生争执。当日晚上21时许,被害人郝某在刘某父母家商讨婚事后返回,被在路上守候的魏佳截获,两人发生冲突,被告人魏佳持钢筋将郝某打倒在地,然后猛击其四肢,造成郝某胫骨等处粉碎性骨折,头部、四肢多处软组织挫伤,失血性休克。事后,魏佳主动通知村干部等人前往施救,自己却赴广东打工。郝某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 2013年7月18日,潜逃多年的魏佳被广州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抓获,7月20日,被石门县公安局提解回石门县刑事拘留。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害人郝某与被告人魏佳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魏佳赔偿郝某各项经济损失50000元,郝某对于魏佳予以谅解并请求法院对魏佳从宽处理。 石门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佳为发泄私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归案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予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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