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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女服务员拾金不昧后顺手牵羊被判盗窃罪
发布时间:2014-05-05 13:36:02
本网讯(黄戌娟 卢为明) 宾馆女服务员何香在拾到客人的一枚戒指后上交给了宾馆,但看到无人认领后,她心生贪念,又偷走了戒指。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何香犯盗窃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了解,何香系湘潭县易俗河镇某宾馆的服务员。2013年11月24日上午,何香在打扫宾馆517房间时,发现房客李某某遗留在该房间的男式黄金戒指1枚并上交。2013年11月26日何香发现其拾到的戒指,放在宾馆四楼储藏室内的柜子里一直无人认领,于是,她心生邪念,想占为己有。当天9点左右,她趁宾馆四楼储藏室无人之机,拿走领班黄某某放在办公桌上的钥匙,盗走了存放在储藏室柜子内的黄金戒指。经鉴定,被盗黄金戒指价值4801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到案后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何香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对其宣告缓刑。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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