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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二中院全程阳光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发布时间:2014-04-28 11:10:00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4月23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重庆三峡监狱公开审理周某某减刑一案。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这是该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采取的“阳光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今年以来,重庆二中院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健全减刑、假释裁前公示制度,除在监区接见室及其他公共区域进行裁前公示外,增加网上公示,扎实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对减刑、假释裁判文书,一律网上公开。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主动接受他们对案件审理活动的监督。截至4月23日,该院共裁前公示减刑、假释案件652件,28名代表委员分别旁听庭审34件次,网上公布裁判文书78份。

    为切实消除公众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的神秘感,该院强化公开审理,对假释案件和对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有异议且影响作出减刑、假释裁定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重点做好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截至目前,该院共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6件次,审理过程的透明度实现了最大化。

    此外,该院从严掌握罪犯尤其是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和幅度,对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办理案件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经过狠抓落实,该院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据统计,截至4月23日,该院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03件,罪犯无一投诉,有效消除了社会公众对“花钱买减刑假释”、“暗箱操作”之类的质疑。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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