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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纪红华同志赴丰城督导群众路线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28 10:04:31


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熊锦星 唐安)  4月25日,江西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纪红华一行在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文龙的陪同下深入联系点丰城法院实地指导该院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纪红华一行首先参观了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栏及活动展版,随后,在座谈会上,听取了丰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兆麟关于该院近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的汇报,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汇报主要包括该院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审判管理三方面的具体举措。

    纪红华在听取了汇报后,对丰城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如何继续开展好下一阶段的活动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立足法院实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法院既要做好规定动作,也要做好自选动作,尤其要联系法院实际,在案件审判质效和涉诉涉访工作上下功夫。二是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法官公正司法良好形象。法官的职业道德和形象直接关系到法院在群众眼中的好坏,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升法院形象,提高法官的素质、素养,要防止干警做有损于法院、法官形象的事,确保法院没有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三是要亲民、爱民、公正办案。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体现群众观念,既不能过分的追求民意和民调,单纯的以群众对案件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法官的标准,也不能不顾群众的利益和诉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始终把公平正义放在首位,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办案态度,这样才能提高办案质量,保证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文龙在座谈会上强调要严格按照省委、宜春市委和丰城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一步步推进丰城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能出现反复,会后要认真领会纪红华组长的三点要求,把丰城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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