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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沙县法院上门为古稀老人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4-04-25 09:24:58
本网讯(上官福章) “真的没有想到沙县法院会考虑我的身体情况,上门来为我们调解案件,真的太麻烦你们了”这是一位70多岁老者发出的心声。 4月24日下午,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法官在一对70多岁原告夫妻的带领下前往70多岁老人王某家中调解借贷纠纷,成功化解了两家老人之间的矛盾。家住沙县华山的王某,为了解决儿子创业资金,向好友陈某借了7万元。但儿子与工程发包方产生合同纠纷,迟迟未能收回工程款,以致未能及时偿还陈某借款。与王某深交20多年的陈某因身体原因需要手术费不得不向王某追逃欠款。 主审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后,便主动召集原告到被告家中以看望被告的名义上门调解案件。法官首先向被告释明借贷合同的相关法律和原告的诉求及面临的困境,让其明白欠债还钱是借款人的义务,不能以儿子迟迟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拒绝偿还;其次让原告明白被告现在的难处,朋友之间理应相互帮忙,多给原告一些筹款的时间。 经调解,原告同意在7月31日前先偿还35000元用以保证原告的手术费,在接下来每个月偿还被告1500元直至偿清债款,双方老人也露出久违的笑容。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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