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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患重病丈夫举家搬迁避债 法院调解妻获赔
发布时间:2014-04-21 09:03:03


    本网讯(吴红耀)  婚后丈夫出去打工,留守女不幸得了重病,从此,夫妻双方展开了漫长的离婚诉讼。男方在诉讼期间,举家搬迁。河南省南乐县法院为给留守妇女维权,多方做工作,4月18日,男方最终同意提供8万元经济赔偿款,并当场支付。

    王利民与任静敏经人介绍相识,2010在农村老家举办结婚典礼,2011年在南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王利民外出打工,任静敏突发疾病,经诊断为右额颞少突胶质细胞瘤和继发性癫痫,进行住院手术,花去巨额医疗费。不幸往往相伴而来,2012年,王利民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做工作,王利民撤诉。

    但好景不长,王利民又第二次提起离婚,法院认为双方婚后经历较长时间的婚姻生活,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于2013年6月判决驳回王利民的诉讼请求。

    2014年2月,王利民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时,为了避免女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王利民已经举家搬迁到外地。王利民在庭审过程中诉称,从第一次起诉至今,双方的分居时间已经超过两年,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而任静敏则辩称,医院的检查结论是小脑萎缩,病情有所恶化,需要进一步治疗。王利民则表示其已经为任静敏支付了较高的医疗费用,不愿意再支付相关费用,庭审就此陷入僵局。

    在这种情况下,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的婚姻实际上已经无法维持,但如果简单判决,任静敏无法快速拿到救助。法官遂对王利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工作。法官没有局限于法律,而是从乡土人情出发,希望王利民能够帮任静敏一把。毕竟,双方相识一场不容易,为了双方都能够走向新的生活,王利民应给予其经济帮助款。

    经过多轮的艰苦谈判,王利民最终答应给付任静敏医疗费、生活费及经济帮助款8万元,并当场履行,一场婚姻就此告终。承办法官勉励任静敏积极面对今后的生活。双方均对承办法官的努力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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