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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法院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法官寄语”
发布时间:2014-04-14 16:07:04
本网讯(王鹏 李锐)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今年以来,河南省禹州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向被执行人发放 “执行法官寄语”,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彰显了司法温情。 “执行法官寄语”以“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必衰,国无诚信必危”这一名言起首,阐明了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从情、理、法的角度,介绍了一系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将导致的人身、名誉损失以及给家人带来的伤害等严重后果,劝导被执行人要换位思考,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推行“执行法官寄语”制度以来,该院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明显上升。据统计,自1月份至今,该院共向173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法官寄语”,其中有116名被执行人接到“执行法官寄语”后,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愿意与申请人协商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去年第一季度相比,该院自动履行率上升了17.2%。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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