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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法院深夜突击行动执结一起十五年积案
发布时间:2014-04-11 16:24:36
本网讯(欧阳晓明 张昌武) “感谢你们法院这么辛苦为我家的事到处奔波!”2014年4月3日,申请执行人熊某来到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并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1999年,熊某的丈夫在轧田时,被某兄弟私自架设的裸体电线触击胸部死亡。南昌县法院判决二名被告向熊某赔偿4.4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没有进行赔偿,无奈之下,熊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南昌县法院通过多种途径查找被执行人和财产线索,但被执行人和家属自2000年以来就一直下落不明,也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后,南昌县法院于2004年12月暂时终结执行并向熊某发放了债权凭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南昌县法院开门搞活动,坚持执法办案向小处转、向实处转、向群众的诉求上转,广泛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南昌县法院成立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案组”,对涉民生旧存的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帐逐案研究,采取一案一策的办法逐个击破。 在处理熊某申请执行案时,南昌县法院与当地乡政府、司法所及村委会密切沟通,逐渐掌握了被告人的下落线索,并决定采取强制措施。4月1日晚上,南昌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晓斌带队蹲点守候在被执行人必经的路上,在被执行人经过时一举将其抓获并立即司法拘留。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家属多方筹集款项并主动将赔偿款交到了法院。 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旧存案件100%执结,执行标的款到位80余万,南昌县法院以执法办案的实际成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在效果。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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