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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湖滨区法院执行流程改革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4-04-14 10:56:01


    本网讯(陈华 张传新 肖伟)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自今年2月14日启动执行流程改革以来,经过近2个月的运行,在“执行指挥中心”和两个执行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执行工作呈现出良性循环的态势,有效解决了执行过程中工作懈怠,消极执行以及多人重复劳动现象,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款项实际到位率大幅度提高,结案周期大幅度缩短,初步实现了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降低涉执信访率的“两高一低”目标,执行流程改革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促进执行队伍公正高效廉洁执法,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湖滨区人民法院制订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对执行工作机制进行大胆创新改革,设立了包括执行指挥中心在内的3个执行工作团队,同时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对3个执行团队进行了明确分工,并下放了查封、扣押、冻结等文书的签发权。

    在执行团队执行流程中,该院首先向申请人送达执行风险告知书,并制作被执行人及财产查询询问笔录,初步了解被执行人及财产情况。向被执行人送达:1、执行通知书;2、被执行人须知;3、财产报告令及财产报告表;4、拒不执行法律生效文书后果告知书。其次,及时对被执行人的房产、工资、银行存款、股票、股权、车辆等进行集中查询,由执行长向团队成员下达《执行任务指令单》,限期办理。执行人员要认真填写案件执行流程表和执行日志。做到案卷材料齐全。第三,规范和完善结案方式。要求对每个已执结的案件,要写出结案小结,说明案件执行的全过程及结果。对程序终结的案件,在中止时要向申请人制作案件终结告知笔录,告知其中止执行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人如对中止执行有异议,可让其限期提供执行线索,充分做到执行过程公开,结案方式公开。

    自执行流程改革以来截至目前,该院执行流程收案共计236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190案,平均送达期限为21.6天,其中在送达过程中执结案件3件。两个执行团队共计流程收案190件,结案145,结案率为76.32%。其中,全部执行到位96件,实际到位率为66.2%,程序终结49件,平均结案期限为53天,流程内案件涉执信访量为零。对程序终结案件全部做到了“三到位”(即执行手段到位,强制措施到位,结案方式到位),其中经查询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主动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24件,全部做到了在中止执行前告知申请人终结执行的原因和理由,做到了执行过程高效、透明、公开。共查询银行账号和工资收入等612人次,查询房屋、车辆等信息60余件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66人次,发出执行协助通知书30余份,查控财产价值1300余万元,执行到位款项850余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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