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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因建房超出宅基地界线被诉 法院判拆除
发布时间:2014-04-08 10:03:07
本网讯(肖鹏 郭威) 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本来和邻居无关,但如果超过界线那就另当别论了。近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在自家宅基上建房但侵犯了邻居权利的邻里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杨庆撤除自家房屋的后屋檐和搭建雨棚超出原告王东、王乐建好的分界围墙部分。 杨庆和王东、王乐系左右邻居,两家仅一墙之隔。2013年3月,双方因杨庆建房的宅基地界线发生纠纷,在社区干部的调解下,达成协议,就双方的宅基地界线进行了划分,约定双方房屋的屋檐滴水严格控制在自己院内不得过界。协议签订后,王东在杨庆的见证下将双方分界的围墙建好后外出打工,后杨庆也将自家的房屋建成。 同年9月,王东放假回家,发现杨庆房屋的屋檐滴水落在自家院内,超过了约定的界线,遂找杨庆多次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系邻居关系,应该彼此尊重,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双方为宅基地界线已经在社区调解达成协议并砌好分界围墙,应该自觉遵守。现杨庆所建房屋的屋檐及搭建的雨棚超出双方确认的界线,显属违约,理应撤除,法院遂支持了王东和王乐的诉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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