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花甲老者伺机报复用板锄打伤“仇人”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4-04-01 08:54:09


    本网讯(曹细华)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原本芝麻绿豆点大的小事,一花甲老者却一直耿耿于怀伺机报复,终于逮着机会消了心头气,却也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请“进看守所,悔之晚矣。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对此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1月3日16时许,嘉禾县肖家镇上窝村村民雷井发骑摩托车搭乘妻子曾小凤、儿子雷文毅、女儿雷佳怡途径本村雷海兵家新房旁,偶遇被告人雷知保。因之前被告人与雷井发家发生过矛盾,一见面便拿板锄将雷井发、曾小凤及雷佳怡打伤。经鉴定,曾小凤的伤情构成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雷知保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