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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峡县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涉农民工资案
发布时间:2014-03-31 09:47:36


    本网讯(贾玉仙 马燕 杨付林)  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开展、深入执行,与当事人进行换位思想,着眼于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理,成功的执结了一起涉农民工资案件。

    2012年期间,被执行人王章定雇佣申请人马景川在西峡县汉冶钢厂工地干活,经双方结算,被执行人欠申请人工程款32090元。后被执行人分四次付给原告15550元,下欠16590元一直未付。为此,双方引发纠纷。经西峡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章定于2013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马景川工程款1659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王章定却未履行义务。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杨付林同志首先依法向被执行人王章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王章定接到执行通知书后更加的推诿、拖延甚至逃避执行,法官杨付林多次到他的家、干活工地、可能经常出没的地方找他,均不见其人;无数次的打电话,要么通而不接,要么拒绝接听,要么接通了无音,最后是将法院的办公电话和法官杨付林的手机号码设为黑名单;法官杨付林又通过到银行、交通部门等查询王章定的财产状况,既无存款也无登记车辆,鉴于此情况,法官杨付林将案件依法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西峡县法院根据部分涉民生案件的实际情况,恢复这起涉民生案件。此案恢复执行后,法官杨付林又来到王章定干活的工地,这次幸运的找到王章定,王定章被依法拘传到了执行局。王章定说,欠马景川属实,但是不应该由他付,因他是给一个叫王大伟老板带班,由老板委托他找人干工程。王章定找到马景川,马景川找了十几个农民工,当时马景川怕干活后不给钱,我表态干完活我负责将钱落实到位,马景川干完活后,我给他们出具了欠款证明,因此他们起诉我,但我不是不给,是老板没给钱。待老板钱给了钱就付清欠马景川的钱。

    申请人马景川找到执行人员,含着泪水要求尽快执行,十几位农民工也在后面催着要钱。了解了案件的问题所在,法官杨付林经过深思熟虑,觉得被执行人王章定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要想让其放下思想包袱、明白其代人还债的救济手段,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避免自己利益受损和触犯法律。法官杨付林就只身来到王章定正在干活的工地,做其思想工作,并向其讲明是与非、对与错、利与害等当前实际存在的具体问题与矛盾,同时又邀请其所干活的领导协助做工作,又向其家属释明法律,分析利害关系,在法官杨付林的情理法及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最终被执行人王章定让其哥将执行款16590元全额交到法院。

    至此,一起涉农民工资案件圆满得以执结,有效的保障了农民工马景川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情怀,彰显了法律的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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