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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法院法官为10名卖菜人追回货款14.8万元
发布时间:2014-03-27 11:56:41


10名卖菜人给执行法官送锦旗

    本网讯(张传新 陈华 王辉)  “我们想着这钱八成要泡汤了,没想到法院还真给我们要回来了,法院心系群众,一心帮我们这些不起眼的卖菜人,我们商量好了,这个锦旗我们一定要送!”3月26日,张宗超、海京江等10名卖菜人将上书“心系群众为民解难,讨回货款构建和谐”字样的锦旗送到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为他们讨回全额货款14.8万元。

    张宗超等10人在三门峡市上村集贸市场摆摊卖菜,原先为湖滨区一家饭店供货送蔬菜和肉制品,饭店由于经营不善亏损倒闭,共欠他们货款14.8万元,多次向饭店老板追要欠款无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执行程序后,湖滨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找饭店老板进行谈话,采取查询银行账户等多种措施,饭店老板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有意躲避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3月6日,法院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随后,执行法官继续做被执行人饭店老板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让家人支付了全部欠款14.8万元。接到领款通知,10名卖菜人心情特别激动,商量后决定送锦旗表达对法院和执行法官的谢意。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赢得了当事人和群众的赞誉与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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