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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溪法院多措并举力促涉民生案件执结
发布时间:2014-03-27 11:43:34
本网讯(侯志丹) 2013年12月份以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强势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群众最期盼、反映最强烈的涉民生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多措并举力促涉民生案件执结,提升执行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母亲拒付抚养费 亲情感化促履行 张某与李某于2000年喜结良缘,婚后育有一女小丽。2011年,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女儿由张某抚养,李某每年支付抚养费4000元。李某未给付2012年度抚养费,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找到李某,以小丽为切入点、突破口,围绕小丽的健康成长与李某进行心与心的交流,促膝长谈近2个小时,用自己对小孩深切的关心打动李某。果不其然,李某被执行法官的亲情所感化,当场给付4000元抚养费。 凌晨六点堵老赖 三调联动促和解 2012年6月,汪某雇请洪某在农村建房,在吊运红砖的过程中,因失误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洪某花费医疗费27492.9元,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6000元。法院判决汪某赔偿洪某各项经济损失46087.2元。汪某不服判决,上诉中院,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汪某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汪某家中做工作,其都以各种理由拒赔,后来索性躲避执行。2013年12月底,洪某的死亡给执行工作带来更大挫折。汪某以洪某已死为借口,拒不赔偿先前判决的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1月29日(即除夕前一天)清晨6点,执行法官火速赶往百里外汪某家中,将其“堵”个正着,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做双方工作,终因汪某家人的决绝而功亏一篑,其妻子甚至以死要挟执行人员,执行法官立即对汪某拘留15日。 虽然该起涉民生“骨头案”难啃,但执行人员始终不抛弃、不放弃,只要还有一线希望都尽万分努力和解、执行。汪某被拘留期间,执行局局长付全球同志多次亲自提审,并多次奔走于双方家中,与村、镇委会干部联动,一起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付局长及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汪某一次性支付洪某家人赔偿款40000元,余款洪某家人同意放弃。 执行救助 解民忧暖民心 执行法官将16000元救助款送到周某手中,领到执行救助款的周某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谢谢政府,谢谢法官。” 7年前,薛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骑自行车的周某(女)撞成九级伤残。周某花费医疗费10432元,薛某仅支付3668元。周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薛某赔偿周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8056元。判决生效后,周某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多次邀请村镇干部到薛某家中做和解工作,薛某均以判决不公、无力赔偿为借口,拒不履行。周某因执行未到位,多次多政府上访。执行法官对薛某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法律的威严震慑薛某,但薛某就是不赔偿。 虽然执行遇到无穷的阻力,但执行法官对案件的执行却一点也不怠慢。执行法官另辟蹊径,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政法委汇报执行进展、难处,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积极与镇政府、民政部门沟通协调,为周某办理低保,解决其燃眉之急。 据悉,自开展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金溪县法院通过积极协调,共对4案8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8.3万余元。 创新“四不”工作法 巧执涉民生案 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执行难题在所难免,执行法官并未气馁,积极践行“四不”工作法,即态度不燥、语气不急、说理不厌,释法不倦,并不断创新。 2011年1月22日,王某被姜某驾车撞伤,花费医疗费98890元,姜某只垫付20000元。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姜某的父亲姜某某及舅舅郑某自愿为其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法院判决姜某赔偿王勇78890元,姜某某、郑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三人均未履行,王某申请执行。 姜某某被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主持双方调解,因双方分歧大,未能达成协议。这时,王某的表叔突然闯来,在姜某某后脑勺旁拍了两下。姜某某遂借题发挥,称在法院被人打,要住院治疗,并要王某赔偿医药费,还丛恿家属20余人到法院纠缠。 面对姜某某家属指着鼻子谩骂,执行法官自始至终笑脸相迎,没有丝毫烦躁情绪,态度不燥;执行法官丝毫没有受姜某某家属情绪影响,心平气和、不厌其烦地对姜某某家属摆事实、讲道理,言语不急,说理不厌;从姜某某被拘传至法院时起,执行法官对姜某某及其家属的法律讲解从未停止过,释理明法、以案说法,不断做姜某某及其家属思想工作,释法不倦。 姜某某家属被执行法官的“四不”精神深深打动,最终同意和解。被执行人当场一次性给付王某赔偿款62000元。 据悉,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金溪县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强度,共执结涉民生案件20件,标的额150余万元,标的到位率100%,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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