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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懈的追求
作者:夏燕 发布时间:2014-03-27 10:33:40
白驹过隙,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从司法学校毕业分配至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工作已有17年,在这漫长而又短暂的17年期间,我经历了太多,自学法律大专、本科,备战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参加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等等,一路风雨,一路坎坷,自己也从一名学生逐渐成长为法官,但我常常想风萧萧一肩霜雪,路慢慢万里征程,吾上下而求索的是什么呢?十多年的司法实践清楚地告之,善良司法就是我作为一名法官的不懈的追求。 《老子》语:“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最高境界的善行就像水的品性一样,泽被万物而不争名利,教育后人待人要像水那样亲切,交友要像水那样真诚,办事要像水那样有条理,行为要想水那样待机而动,它是人的品格所期望达到的理想境界。法官善良司法就是一个有着善良之心和崇高职业追求的法官怀着淳厚的爱民之情,把良心当作是最好的法律,投入到社会赋予它的法官角色中去。人民法院应当把善良司法抓实抓好,把善良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之中,把善良举措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加强监督与考核,让善良司法在司法能力建设中发挥作用。 法官的良知是司法公正之魂。青年法官不但要具有渊博的法律理论知识、娴熟的司法实践能力、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更要具有善良司法的理念,正如初任法官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法官一生所孜孜不倦追求的就是不经意间的善良司法,它就是面对群众时一个灿烂的微笑,一句热情的问候;接待上访时一杯淡淡的清茶,一把舒适的椅子;庭审时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不打断他的话语等等。只要我们在审判实践中时刻做到心里装着善良司法,行动上体现善良司法,想民之所想,体民之所需,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使每一个案件都传递着公平正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中国梦就指日可待。 善良司法是对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的真诚回应,也是我终生此志不渝的追求。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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