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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用微信对两女子骗财骗色领刑四年半
发布时间:2014-03-26 11:09:16


    本网讯(黄隆瑾)  已婚男子用隐瞒真实婚姻状况和虚构事实方法,欺骗网络上认识的女性,以恋人的身份为受骗女性编织一场“美梦”,也为自己惹来了一场牢狱之灾。3月24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被告人周强退赔7.63万元给被害人温某、何某。

    2013年3月份,被告人周强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温某,周强隐瞒其已婚的状况,并虚构其在县城有房、在外省经营美容美发店等事实与温某交往并发展为恋人关系。2013年4月份至8月份期间,周强对被害人温某编造在外省经营的美容美发店需要交房租、向银行贷款需要送礼等理由,骗取被害人温某4.37万元。

    2012年9月份,被告人周强在网上认识了何某,周强隐瞒其真实婚姻状况,并虚构其是赣州某美发店股东、在多处投资等事实与何某交往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2012年9月份至2013年8月份期间,周强向被害人何某编造银行货款需要送礼、工程投资需要资金周转等理由,骗取被害人何某3.26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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