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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践行群众路线推动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4-03-24 11:02:56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利益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社会纠纷涌向法院,直接冲击着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河南省巩义市法院受理案件逐年增长,信访案件居高不降,案多法官少、信访压力大、公信力不高成为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如何打破瓶颈、走出困境,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巩义市法院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了一些探索。 坚持一切依靠群众,破解案多人少矛盾 巩义市法院每年受理诉讼案件的70%以上是传统民事案件,受理纠纷绝大多数是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群众生产生活纠纷。清官难断家务事,此类案件审理起来费时费力、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激化。 2011年以来,巩义市法院坚持依靠群众力量化解群众纠纷的思路,大力推进社会法庭建设,借助社会法官具有深处群众背景、生活经验丰富、受辖区群众尊重的优势,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为法院减负减压。该院建立了指导社会法庭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座谈会一次,及时传达上级法院关于社会法庭工作的新要求、新指示;建立了人民法庭、社会法庭工作衔接机制,就立案前的案件引导分流、立案后委托调解、诉讼中邀请调解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加大对社会法庭工作优势的宣传力度,以大量生动、典型案例为素材,广泛宣传社会法官不计名利、不要报酬、热心化解矛盾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法庭“成本低、不结怨”的优势,引导群众主动到社会法庭反映解决问题,培养树立了全省优秀社会法官牛丙午等先进典型,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广泛认可。 目前,巩义市共成立标准化社会法庭20个,特色社会法庭2个,聘任社会法官285人。社会法庭自成立以来,接待来访群众超万人,调解各种纠纷数千起,使得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得到圆满解决。2014年以来,市法院先后分流到社会法庭案件240件,社会法官自主办理101件,担负着“编外法官”的职能,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法院面临的案多人少压力。 坚持一切为了群众,拓展保障群众权益手段 2010年初,巩义市法院针对涉诉信访问题突出现象,集中对重点案件开展评查,总结出一条规律:大多数信访案件的形成均经历了萌芽—积累—发酵—爆发的过程,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化解信访问题具有事半功倍的成效,并提出能动司法、主动出击、提前介入,深入群众中去,及时掌握矛盾线索,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的思路。 2010年3月,在巩义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率先在全省成立了信访巡回法庭。在巩义市信访接待大厅开设窗口,固定2名资深法官,对信访群众答疑释法,提供咨询,规范信访秩序,变信访为信法,用法律维护个人权益,成功化解了一大批集访、闹访事件,避免了事态升级恶化。对群众反映的不属法院管辖的敏感热点问题,坚持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出发点,主动到相关部门开展协调,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对部分重点案件,信访巡回法庭通过预约等形式主动深入群众,了解利益诉求,查找问题症结,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把坐堂问诊变为出门就诊,法律服务由原来的咨询式变为常态化的工作,化解了一批社会热点事件。 信访巡回法庭成立后,每年待来访群众600余人次,解决群众问题近二百件,在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中,显出独特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获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2011年8月,省信访局对我市设立信访巡回法庭的做法编写了专题调研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搭建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 市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地位,扎实开展司法便民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针对巩义外来务工人员多,农民工权益保障任务重的问题,市法院在豫联工业园区和巩义市产业集聚区设立了“法律服务站”,由辖区法庭庭长兼任站长,定期到园区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案前调解工作,诉讼外化解纠纷,该用法得到了河南省委、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建立了中心法庭与辖区村联系点制度,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与辖区村的人民调解员结对,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构建起“人民法庭——社会法庭——基层组织”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调解模式。同时建立了辖区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实行一对一联络,每年开展两次走访活动,及时掌握基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改进工作。各中心法庭将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制作成小卡片,向辖区群众发放,受理群众电话咨询和预约接待。虽然事情很小,但很受群众欢迎。一名群众反馈说:有了便民联系卡,有法律上不懂的事,随时可以请教法官,干啥咱都有底气,不会上当受骗。 走群众路线,大大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省城调队对全省163个基层法院社会满意度调查中,2012年该院名次位居全省第11名,2013年位居第7名。巩义市法院院长王季充满信心地说:法院工作需要融入群众、依靠群众,法院的短板需要群众力量来补给。只要坚持群众路线,巧借群众力量,法院面临的难题一定会得到逐步解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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