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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在农村集市卖假“海飞丝”“飘柔”获刑
发布时间:2014-03-21 13:25:55
本网讯(黄戌娟 刘兆云) 家住湘潭县的农民王志军见农村赶集时洗发水的生意很好做,便和妻子一起贩一些假冒注册商标的洗发水进行销售,获利5万余元。殊不知,两人已触犯了法律。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两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作出判决,判处王志军罚金一万元,王志军妻子冯琳罚金五千元。 据了解,王志军在农村集市看到有人卖洗发水生意好,便回家与妻子冯琳商量也决定做洗发水生意。自2012年1月份以来,王志军多次从湖南省邵东县工业品市场内的唐某某处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海飞丝”、“飘柔”洗发水等日用品,或单独或伙同妻子冯琳,通过到农村集市赶集的途径销售至湘潭县云湖桥镇、韶山市、宁乡县等地,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的“海飞丝”、“飘柔”洗发水的销售金额共计56900元。 案发后,王志军及其妻子冯琳先后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志军夫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王志军是主犯,冯琳是从犯。因案发后两人均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均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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