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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店老板因电源纠纷组织9人打砸同行领刑
发布时间:2014-03-21 13:58:45
本网讯(黄戌娟 卢为明) 在“十一”促销时,婚纱店老板陈晨因拔插电源与另一婚纱店员工发生争执,后组织店员等9人打砸对方财物,致使对方损失1万余元。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陈晨等10人犯寻衅滋事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拘役一个月至四个月不等刑罚。 据了解,2013年10月2日中午,陈晨经营的“欢欢婚纱”摄影店在湘潭县易俗河镇某超市前坪搞“十一”促销时,与“喜喜婚纱”摄影店员工因拔插电源的问题发生争吵并扭打。下午三点,陈晨等人认为自己店员工在扭打的过程中吃了亏,不服气,便共谋喊人打砸“喜喜婚纱”摄影店设于超市前坪展棚内的财物。 之后,陈晨驾驶自己的越野车将喊来的9人送到超市附近后驾车离开,9人下车后即对“喜喜婚纱”摄影店展棚及展棚内的展品、相册、相框、音箱、赠品等财物进行打砸,打砸完毕后分乘两辆“鸟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打砸损坏的财物价值为15370元。 案发后,陈晨等人自动向湘潭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陈晨的妻子与“喜喜婚纱”店老板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按协议赔偿对方各项损失费用28000元,对方对陈晨等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最后,法院判决其中陈晨等3人拘役四个月,5人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2人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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