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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被拖欠油款九千元告错人又赔一百元
发布时间:2014-03-17 15:23:59


    本网讯(汪次安 叶贤斌)  3月17日,笔者在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市乌迳镇某加油站老板黄某,被客户彭某拖欠了9千元加油款,粗心大意的他,将另一同名同姓的“彭某”告上法庭,不仅欠款没追回反而又赔了别人100元误工费。

    黄某为稳住客源,允许部分大款客户加油后无须马上给付现金,结账时间也不确定。结果有些客户利用加油站管理上的漏洞,赊欠到一定金额后一走了之,彭某就是其中一员。

    2000年至2001年间,彭某先后在黄某处加油40多次,每次加油后只需在黄某提供的登记表上签名即可。后来,黄某发现彭某很长时间没来加油了,并已欠下加油款9000多元。一打听,彭某已去外地打工,这一走就是十多年。

    今年春节,黄某打听到彭某已经回家,但不知道具体地址。黄某便委托他人凭加油登记表上的签名,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并打印出了“彭某”的详细资料,并马上到南雄市法院乌迳法庭起诉。

    3月6日上午9时是开庭时间,满腹疑团的被告“彭某”很早就来到了法庭。开庭前,法官召集双方先行协商。原告黄某一见“彭某”就觉得不对劲,虽然同名同姓,但此“彭某”非彼彭某,事已至此,于是他只好硬着头皮应对。然而“彭某”认为黄某错告了他,要求黄某赔偿精神损失和误工损失500元。

    于是,法官劝说“彭某”,虽然黄某告错了人,但并非出于故意。黄某也当即向“彭某”道歉。经过法官主持,“彭某”认可黄某的道歉并接受了100元的误工费损失赔偿。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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