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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翁打篮球被插伤眼 球友被诉赔1万
发布时间:2014-03-18 09:40:16


    本网讯(葛涛)  一位六旬老翁酷爱打篮球,却在与年轻球友争抢篮球时,不慎被球友的手指插伤了右眼,尽管该球友并非故意伤害老翁,但是依据公平原则,该球友还是要对老翁进行赔偿。2014年3月18日,经过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汤某当场领到了刘悠支付的赔偿款1万元,并向法院撤回了对刘悠的起诉。

    汤某系一名国家退休干部,平时酷爱篮球等体育运动,常去球场与他人打篮球。2013年5月,汤某与宜春某学校的老师刘悠等球友一起在球场上打篮球。在抢夺篮球过程中,刘悠的手指不慎插入了汤某的右眼,造成汤某右眼出血以致当时完全失明。汤某立即被刘悠等球友送往江西省宜春市某医院治疗,后又转入湖南省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在对眼部进行手术治疗及药物治疗一段时间后,汤某被医院诊断为右眼球钝挫伤、右眼外伤性瞳孔散大、右眼视网膜震荡伤、右眼视神经挫伤等。为此汤某花费了医疗费0.5万余元,该款均系刘悠支付。

    后经鉴定,汤某构成十级伤残。因刘悠以其对此次事故没有任何责任、不需要赔偿为由,拒绝赔偿汤某的其余赔偿款,故汤某将刘悠诉至法院,要求刘悠赔偿其残疾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伤残鉴定费等共计3万元。

    该案在承办法官的反复调解下,最终汤某与刘悠庭外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悠于签订协议当日一次性支付1万元赔偿款给汤某。因该款已按约兑现,故汤某撤回了对刘悠的起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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