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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起口角姐夫持刀砍杀小舅子未遂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3-18 11:56:43


    本网讯(劳波涛)  邓才和小舅子在喝酒时发生口角,心生恨意,竟回家取刀砍向小舅子。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邓才有期徒刑四年。

    2013年10月30日15时许,被告人邓才在本屯大舅李培忠家喝酒时,因琐事与小舅子李伟发生口角,后李伟出门坐在附近的水泥凳上。不久,邓才走出李培忠家门口,其认为李伟他们小看自己而恼火,就想杀李伟。于是邓才回到其家拿了一把长柄弯刀走到水泥凳即朝李伟头部砍了几刀,李伟被砍当场滚到地上一动不动。李培忠见状,冲上前制止,被邓才挥刀砍中胸部即往回跑,邓才持刀追了几步又返回水泥凳旁朝李伟砍了几刀。在附近的群众见状大声制止,邓才才将砍刀丢在地上离开现场。当天19时许,被告人邓才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伟所受损伤属轻伤,李培忠所受损伤属轻微伤。案发后,邓才家属支付28000元医药费予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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