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和贵平 李靖) 看到姐夫与姐姐吵架,本来好心过来劝架,谁知在劝架过程中与外甥发生争执撕打,舅舅一时冲动,竟用报纸裹刀将外甥砍伤,结果获得有期徒刑。2014年3月13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梁晓平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梁晓平与姐姐梁丽同在一个家属院,平时关系也比较好。2012年10月2日21时许,梁晓平在家属院门岗值班时,突然听到姐夫与姐姐在吵架,于是赶紧过来劝架。正劝架期间,姐姐的儿子程军过来,看到舅舅在劝架,就把舅舅拉到一边。在此过程中,梁晓平与外甥程军发生争执,并发生撕打。后梁晓平被人拉开后,就到自己值班的家属院门岗小屋里休息,谁知程军却追到门岗门口边骂边用脚踹门岗的窗户玻璃,并将一块玻璃踹碎。看到外甥如此,梁晓平非常恼怒,一时冲动,就拿着一把用报纸裹着的刀出来,朝程军轮去,至程军肋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程军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晓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梁晓平当庭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梁晓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