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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法官签廉政责任状试行错案责任终身追责
发布时间:2014-03-11 10:46:42
法官签署责任状 本网讯(杨勇) “我郑重声明,我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授予的职权,公平、公正地行使司法审判权,我将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负责到底,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这是江西省上高县法院2014年廉政责任书上列明的廉政承诺。 为了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意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司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错案的发生。3月10日上午,上高县法院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开始试行法官错案责任终身追责机制,由该院院长同各庭室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各庭室负责人分别与所在庭室法官签订廉政责任书。据悉,该责任书内容明确了法官不得作为的16项基本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一旦违反规定,无论当事法官是否离职、离休,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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