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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涉民生案专项集中执行到位标的额3164万
发布时间:2014-03-07 15:41:02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谷琳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新疆全区法院自2013年12月底启动了为期6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3月7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2个月来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基本情况。

    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宣教处处长于会堂主持。于会堂介绍说,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推动化解执行难题、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的积极探索。本次全区法院集中执行的目标案件有290件,截至2014年3月5日,已执结目标案件21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94万;执结其他涉民生案件87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3164.87万,2个月的专项执行活动已初见成效。

    在谈及全区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采取的措施时,于会堂表示,自治区高院积极推进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发挥联动执行的作用。在高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法院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建立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已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试点先行,为涉民生案件的优先执行机制推广做准备。同时,与各级媒体密切配合,利用新媒体加大信息投放,营造执行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目前,我区已有70多个法院开通官方网站,40多个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并以此为媒介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典型案例。

    在专项活动中,各级法院努力争取加大对执行救助资金的投入,并逐步探索建立完善对特困执行人的救助制度。活动开展以来,全区法院已经为85名特困申请执行人申请救助资金116万元,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为更好的巩固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于会堂表示,下一阶段,全区各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在2014年3月底前执结90%的专项活动目标案件,全部目标案件将在5月前执结完毕。同时,我区法院系统将积极探索建立解决涉民生案件的绿色通道执行机制和工作模式,以求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关乎民生的执行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刘彦平、王新双、凌国英三位庭长就司法救助和涉民生案件执行措施、机制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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