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锋) 2014年3月5日,曾多次拖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赶到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法院执行局,一次性地履行完全部的欠款及利息。交完款项后,被执行人张某诚恳地对执行该案的法官说:“你们法官工作做得很细、很认真很到位,我彻底服了你们。”
2013年,被告张某办了一个公司,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周转,张某决定向原告某银行贷款。经过与银行的负责人协商后,张某签订了贷款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银行同意向张某发放贷款,张某得到了10万元的银行贷款。被告张某因公司经营亏本而终止向银行贷款,并结算了部分贷款。经过协商,原告某银行方面同意被告张某延迟还款期限,被告张某东借西筹,终于还了大部分借款,还欠银行5000元没有还,原告某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向被告张某催收还款,但是被告张某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原告某银行将张某诉至法院,被告张某拒不到法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法院判令被告张某向原告某银行还款5000元及利息。但是,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而是有意拖延。不得已原告某银行向长洲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找到被告张某的住所,并上门做其的思想工作,以便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定的义务。但是,无论执行法官去多少次,被告张某就是避而不见,并设置层层障碍,使执行人员无法确定其财产存放房屋的情况。执行法官找到被告张某的家属,向其家属详细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及分析现阶段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形势,指明利弊,施加法律震慑力,敦促张某自动履行。由于执行人员巧借东风,通过法制教育与宣传,经过艰苦工作,故才有开头的一幕,顺利执结了一件棘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