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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海林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4-03-04 09:31:53


    本网讯(蒋国彬 刘翠)  自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以来,黑龙江省海林法院采取有力措施,运用教育、说理、感化等多种手段,成功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

  孙晓娟丈夫夏德全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孙晓娟与祝树亮驾驶两轮摩托车相撞,夏德全当场死亡,孙晓娟受伤。经过诉讼,法院判决祝树亮赔偿孙晓娟121317.20元。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祝树亮家庭困难,一家三口靠低保生活,仅给付申请执行人孙晓娟3400元,无力支付剩余执行款。而申请执行人孙晓娟家庭状况也非常困难,同样靠低保生活,多次到法院反映情况要求尽快执行。海林法院执行法官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家庭境况,克服困难,多次驱车200公里到当事人家做工作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海林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将此案做为重点案件进行执行。2014年2月17日,由海林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带队一行四人驱车再次来到双方当事人家,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祝树亮讲清拒不履行将要承担法律后果,并分别从社会责任和当事人生活现状角度,动之以情、晓以法理,在对案件事实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帮助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孙晓娟在考虑被执行人家庭困难的状况,主动做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了“以被执行人祝树亮一次性给付人民币6万元,余款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放弃,不再主张任何权利”的和解协议,使该案成功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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