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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女“顾客”服装店内假试衣真盗物受审
发布时间:2014-03-05 09:34:27


    本网讯(黄美干)  开门做生意谁都希望顾客盈门,但是哪位老板都不愿广西南丹县的这位女“顾客”光临自己的服装店,因为她进店只是假装试衣服,实际上却是趁老板不注意窃取收银台的财物。3月4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被告人代益军涉嫌盗窃案。

    2013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代益军以试衣服为幌子,在南丹县城关镇的“清秀坊”、“艾莱依”等8家服装店内,趁店主不注意,将店主放在收银台上手机、钱包等物盗走。被告人通过上述手段先后盗窃得8部手机、2400元现金及银行卡证件等物。经鉴定,被盗的8部手机总价值为12505元。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代益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1490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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