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浩) “市公安局局长是我同学,关系跟我铁的很,我还有同学在县公安局,你放心,这件事包在我身上,只要你给我4000元去疏通下关系,我保证你儿子马上放出来。” 郑红辉拍着胸脯誓言旦旦的跟郭清花保证。郭清花的儿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郑红辉听说此事后,谎称自己上面有人能帮忙“捞人”,骗取4000元用来赌博,最终事情败露。近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郑红辉罚金4000元。
2013年7月13日,郭清花的儿子因涉嫌犯罪被峡江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郭清花找陈某帮忙托人放其儿子回来。陈某的外甥郑红辉听说此事后,主动向郭清花提出自己能够帮到此忙,并谎称有同学在市里当公安局长,还有同学在峡江县公安局,但要花钱送礼。郭清花信以为真,并在陈某家交给被告人4000元,请被告人去找关系放其儿子出来。被告人拿钱答应办理,后没有去帮郭清花办事,而是将该钱用于赌博。在郭清花的再三追问下,被告人才退返了800元。案发后,被告人退赔了被害人人民币32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红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3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郑红辉已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酌情可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