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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儿子拒养改嫁母亲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团圆
发布时间:2014-03-04 15:03:07


    本网讯(李军 郭淑芬)  “都说养儿能防老,可儿山高水远他乡留,都说养儿为防老,可您再苦再累不张口……”歌声里充满的是子女对父母的愧疚和父母对子女的无限理解之情,然而,在现实中,却往往上演父母子女之间互相不理解产生矛盾甚至对簿公堂的闹剧。3月4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与当地乡政府运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成功在诉前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母子三人尽释前嫌,快乐回家。

    陈春在配偶过世后不久嫁给同乡的付某,自2010年起两个儿子徐智、徐翔未对母亲尽过赡养义务,2013年两人又协议离婚,但双方仍共同生活。2014年春节刚过,陈春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及时组织双方到当地乡政府进行调解。

    被告方徐智、徐翔均表示,赡养母亲是其应尽义务,这几年未做到是因为对母亲改嫁一事十分不满,认为母亲头脑过于简单,付某贪其身体好能照顾人,为付某所利用竟浑然不自知,导致母子感情有所疏远。

    调解中,承办法官发现陈春脾气较急,对当今社会下子女自身压力不理解,而付某明里暗里都表示,在她身体好时,他们可以共同生活互相照顾,一旦有事,两个儿子必须无条件将其接走。承办法官以付某已与陈春离婚为由将其支开,并教育他不应干涉他们母子之间的纠纷。两个儿子表态,他们自始至终愿意赡养母亲,但她不能被不怀好意之人利用。听着儿子们一声声的“娘”,唤起了陈春的亲情共鸣,她也明白儿子才是自己生老病死的依靠。

    最终,经过法官和乡镇干部做工作,母子三人均高高兴兴表示,以后会加强沟通,互相体谅。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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