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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不忠男子外出多年不归被法院缺席判离婚
发布时间:2014-03-03 14:58:04
本网讯(易灿) 都安县一名男子无端怀疑妻子不忠,独自外出务工多年不归家,法院向其送达离婚起诉状、开庭传票,亦置之不理,拒不到庭应诉。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判决准予原告蒙蔡春与被告袁志华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蒙蔡春抚养,婚生儿子由被告袁志华抚养,儿女长大后随父随母由其自行选择。 现年38岁的袁志华系都安县隆福乡农民,2002年4月11日与该县下坳镇的蒙蔡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3年10月25日生育儿子。由于经常在外打工挣钱,与妻子聚少离多,2005年春节期间,得知蒙蔡春怀孕的消息后,袁志华开始无端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经常借故辱骂女方,女儿出生后,遂认定不是其亲生,为此夫妻双方闹意见,矛盾不断升级。 2007年底,袁志华继续外出广东务工,自此与妻子了无联系,双方互不往来,分居生活至今。为此,蒙蔡春向都安县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开庭审理时,袁志华未到庭应诉,亦未提出答辩意见。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已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利,对原告陈述的事实,法院予以确认。虽然原告与被告自愿登记结婚,有一定婚姻基础,且婚后生育儿女,建立一定夫妻的感情。但自2007年底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生活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应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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