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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夫妇感情“亮红灯”两度诉离婚终获许
发布时间:2014-02-20 08:41:02


    本网讯(叶青华)  结婚50周年为“金婚”,金婚夫妇能一起走过漫长的半个世纪的幸福旅程,让人羡慕。虽然结婚五十余载,双方都年过七旬,但丈夫乐仁华与妻子王英霞几乎天天在矛盾和纠缠中度过,因感情不合双方还二度上法庭闹离婚。近日,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判决准予原告乐仁华诉被告王英霞离婚。

    原告乐仁华与被告王英霞于1963年2月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共生育了两男一女,现均已成家立业。因性格不合,在生育第二个孩子后,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吵闹,夫妻关系日益恶化,相互没有沟通和关心体贴,吵闹中常提及离婚之事,但每次均念及小孩而搁浅。

    2004年,被告听邻居说原告存在外遇,双方为此争吵不休,还弄得满城风雨。2013年4月2日原告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分居多年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现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五十余载,双方均已年迈,正需要相互照顾和扶养、安度晚年。但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互不往来,原告诉请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驳回后,双方的夫妻关系未能得以改善,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可以认定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为此,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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