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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琐事杀岳父 妻子悲愤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4-02-18 10:41:59
本网讯(彭旭 张志江) 何某因杀害其岳父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妻子丁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14年2月17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黄麟法庭法官在该县看守所对这离婚纠纷案进行了调解,原告丁某与被告何某自愿离婚,婚生男孩由原告抚养,被告在服刑期间原告自行抚养孩子。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案圆满解决。 原、被告于2010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并于2011年9月生育一子何某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性格不合,常常因琐事争吵,原告时常回娘家居住。2013年6月,被告因与其岳父发生口角,持刀刺向其岳父,导致其岳父诱发心肌梗塞死亡。2014年1月,被告何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在在监狱服刑。原告认为其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去给被告何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及制作询问笔录时,发现被告何某情绪非常激动,考虑到若按正常程序来处理本案,可能不利于被告接受教育改造。 承办法官积极做通原告方工作,力促其与被告见面,围绕他们在离婚上的分歧点进行协商调处。经过一方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自愿离婚,并就小孩抚养问题做出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处理。何某还对当初一时情急失手杀害其岳父的行为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请求得到原告的谅解,并表示一定会好好接受教育改造,重新做人。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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