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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女子患疾病 薄情丈夫起诉“花钱买离”
发布时间:2014-02-19 10:26:21


    本网讯(陈子娟)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茫茫人海中,能结为夫妻是一种福分,本应相互扶助,携手走过幸福的一生。然而,小芬(化名)在经历了结婚、生子的喜悦后,却被一场疾病打入痛苦的深渊,在自己最艰难的时刻,本应不离不弃的丈夫却无情地将自己告上法庭,要求离婚。2014年2月12日,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徐某与被告小芬离婚,并由原告徐某一次性支付被告小芬生活补助费人民币50,000元。

    原、被告于2011年农历正月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12年4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7月生育女儿徐某熙。婚后双方感情尚好,但2013年4月份小芬被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症,双方的感情出现裂痕。原告徐某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小芬离婚。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小芬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徐某的行为深感痛心,表示同意离婚,但因小芬患有疾病,故要求原告支付生活补助费。原告当庭表示愿意支付被告生活补助费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亦表示同意。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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