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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助弱势群体渡难关
发布时间:2013-12-16 11:51:45
法官发放司法救助金助 本网讯(李晔) 2013年12月12日,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在民政局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对11件执行案件的15位特困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1万元。这是我院积极化解“执行难”、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因执行不力、不公而得不到法律保护”这一工作承诺、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执行难”是当前法院正在努力解决的一个难题,除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原因外,相当一部分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刑事附带民事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无稳定的劳动收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外出逃避执行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利长期得不到实现。设立执行救助机制是缓解当前“执行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对特困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充分体现了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这一次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稳定了申请执行人的情绪,缓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nbs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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