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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法院:规范公务接待堵“舌尖上的浪费”
发布时间:2014-02-12 09:56:01


    本网讯(袁述盈)  为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10项规定,云南省彝良法院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修订完善了《彝良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标准、陪餐规定、审批手续及纪律要求等方面对公务接待活动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活动,从源头上堵住“舌尖上的浪费”。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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