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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法院为涉民生执行案开避“快速通道”
发布时间:2014-02-11 10:39:31
本网讯(韦汉吉) 二个多月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的布置和要求,把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当作执行工作中重中之重来抓,成立领导小组,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此外,平时在执行工作中,要求执行干警在接到这类案件之后,立即启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执结,为解决民生执结了一大批涉及民生案件。2月10日下午,该院执行局又执结一起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二个工作日时间,得到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扬。 2011年8月,韦文青开始到广西河池某车辆公司从事务工,该公司所生产车辆由于销路不佳,工人工资未能正常发放。2013年6月20日,该公司解除与韦文青的劳动合同关系后,尚欠其劳动工资11200元未付。2013年11月4日,韦文青向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河池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于2013年 11月 30日前一次性支付韦文青劳务费11200元。韦文青放弃其它请求。 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该公司仍未能按仲裁部门的调解协议履行给付。2014年2月9日,韦文青向法院申请执行。 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韦文青的执行申请后,立即启动快速执行机制,执行法官迅速深入到该公司,经执行法官连续二日来的耐心工作之后,2月10日下午,该公司履行了仲裁调解义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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