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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执行法官公正执法赢得百姓心
发布时间:2014-02-11 09:41:11


    本网讯(耿高峰)  2月8日上午即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申请人陈遂亮夫妇踏着积雪一早来到河南省襄城县法院执行局,把写着“公平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和充满感激之情的感谢信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并连声称道:“春节前夕,我见证了执行法官们为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利人的权益,起早贪黑奔忙在执行一线,执行工作真不容易,我夫妇俩真诚的感谢你们。”

    1999年9月4日,襄城县法院作出(1999)襄刑初字第6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陈长春有期徒刑十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遂亮各种损失60378元。因被执行人原在监狱服刑且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2000年5月19日立案执行后中止执行。2013年恢复执行后,执行人员重点从找人寻财上下功夫,办案时带上申请人,让其见证执行,但经多方打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执行人员随以存款实名制为突破口,在公安系统拉出被执行人及其妻子的身份信息,在全县各金融网点进行了普查,终在农业银行查到被执行人存款近两万元,并立即扣划至该院账户。申请人拿到部分赔偿款后,甚是感激。该案虽未完全执结,但申请人从执行干警的执法办案中见证了执行,理解了执行。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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