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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法院为民服务节后“马上调解”
发布时间:2014-02-08 10:28:16


    本网讯(丁鑫)  2月7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上班日,福建省泰宁法院的干警们在简单的新年问候之后,便投入到紧张繁忙的工作中。

    秦某与黄某离婚后生育一女孩,现因抚养权问题诉至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马上受理并移送少年审判庭。少年庭的林法官在得知被告即将出外打工的情况后,立即跟随秦某至黄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经协商,同居期间所生女孩由秦某抚养,抚养费各负担一半。

    据悉,该院当天受理案件5件,接受当事人咨询20余次,便捷高效的立案、审理举措得到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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