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方红林区法院:发挥优势打造特色法院文化
发布时间:2014-02-07 09:16:27
本网讯 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地处乌苏里江畔、完达山余脉,横跨虎林、宝清、饶河三市(县)毗邻俄罗斯边疆地带,一直以来深受珍宝岛红色革命文化及十万转业官兵、下乡知青开拓北大荒精神的孕育滋养,多年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地理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比较艰苦的情况下,坚持把自身的特色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与当前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融合,构成了特有的法院文化框架,有力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自觉找准审判工作与发展林区经济的结合点。该院提出增强保护森林资源意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开展“走进大森林”知识竞赛、组织营造“法官林”、学习林业经济知识、学习宋鱼水、金桂兰、陈燕萍先进事迹等活动,使广大法官增强了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环境的创新性和自觉性。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始终传承红色革命文化传统,领导带头搞调研,深入基层、到林区群众中去,在企业实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及林权改革中,法官们深入到林场,及时化解管护经营户、林权承包户之间所产生的多起纠纷,指导经营户依法护林、健康发展林下经济。针对林地被侵占、湿地耕地化的状况,撰写了《林地、湿地流失的原因及对策》、《国有林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当前林区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及对策》等调研文章,深入到林场、村屯宣传国家有关林业政策,巡回办案、就案讲法、依法公正审理侵占林地案件,使10000余亩被占用的林地按期退耕还林、还湿。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从快从重审理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仅近三年,就审结此类案件40件,判处人犯102人。充分发挥了林区法院打击犯罪、保护资源、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树立了林区法院的形象和法律权威,得到了当地党委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赞扬,为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抓队伍建设更新学习教育模式。将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相结合,将传统与现代科技手段相融合。2013年,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来培育法院文化建设,即重点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及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院思想文化建设;重点开展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扎实推进司法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司法管理深化年活动,扎实推进审判管理;重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同时注重法院文化建设的日常培育,在坚持每周一“固定日”学习制度的基础上,在局域网开设“干警思想交流贴吧”、“业务理论研讨论坛”、“学习资料下载专区”、“先进事迹展播台”等专栏。通过法院网及时反映具有林区法院特色文化建设动态、以珍宝岛为背景的网页文化气息浓厚、趣味性强、获取信息,更新知识更加便捷,丰富了干警学习教育内容,拓宽了视野,干警的综合素质明显增强;经常组织干警参观珍宝岛革命圣地,与驻岛部队建立“军法”共建单位,定期慰问驻岛官兵,为官兵送去温暖和法律知识。积极参加林业局小城镇建设,义务栽植路边绿化树、清理街边排水沟,为家乡林区建设贡献应尽的力量,增强了干警爱家乡林区、爱林区群众的情怀,同时也增强了林区群众对法官的了解与亲近。 借助“红色革命传统“文化,规范现代司法行为和制度。在管理上做到奖罚有依据、行为有标准、有语有规范。汇编涵盖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各个层面69项规章制度《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在院内建立廉政投诉中心,在办公区建立法院文化墙,张贴宣传法院便民为民二十项举措、干警不得为禁止行为规范、办公桌上摆放改编的“八大纪律、八项注意”、“五个严禁”警示牌,用法院文化熏陶干警自励、自省、自警、自律。并延伸触及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监督,定期召开干警家属、子女座谈会,聘请司法监督员,有效建立了内外网格式廉政监督机制。定期举办庭审技能竞赛,法律文书展评等活动,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确保审判活动高质高效。时时处处对干警进行着追求公平正义、崇尚法律文明的洗礼、教育。 责任编辑:
李亨通
|
|
|